二审审理中,承办法官发现被告人努某的指定辩护人没有按照法律程序庭前查阅案卷、没有与被告人会见沟通充分了解案情,并在庭审中违反职业道德控诉被告人,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认为原审程序违法,处理不当,遂将案件发回重审。
2023年11月9日,一审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被告人努某猥亵儿童罪一案中,被告人努某的指定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努某虽没有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但案件的其他证据足以证明其犯罪行为。检察机关提出的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的量刑建议过轻,望法院按照罪行相适应原则,加重处罚被告人努某”的辩护意见,导致庭审中首次出现“控辩双方职责颠倒”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轻罪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4月25日,喀什中院以《以案释法 | 罕见:辩护人要求加重处罚被告人,二审:程序违法,发回重审》为题,在其官方微信等平台通报了这一案件。
喀什中院认为,在刑事案件中,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依法独立履行职务,只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没有控诉的义务。在该起案件中,辩护人的行为违反律师职业规范以及刑诉法规定。
79997:com-www:79997:com近日,新疆喀什中院披露了一起控辩双方职责颠倒的刑事案件。一审法院在对努某猥亵儿童案审理时,检察机关提出判刑六年的量刑建议,但辩护人却认为该量刑建议过轻,应该加重对被告人努某的处罚。一审法院采纳了辩护人意见,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二审法院认为,该辩护人的行为违反刑诉法规定,遂将案件发回重审。
原审法院审理后,采纳了该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被告人努某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判决送达后,被告人努某不服提出上诉。
该文最后引用“法官说法”称,辩护人和指定辩护人也称为律师,是指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同时,也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专门维护者。辩护人承担辩护职能时,仅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既不能成为“第二个公诉人”,也不能成为被告人的代言人,应有效保护法律尊严。
网友评论更多
40新民l
2023舆论生态与品牌建设论坛在武汉召开✐✑
2024-05-04 17:28:44 推荐
187****3582 回复 184****3094:王悦路:让时政新闻既“有意义”又“有意思”✒来自瓦房店
187****9756 回复 184****2934:宋强太:让中国铁路故事传播得更生动、更久远✓来自庄河
157****7654:按最下面的历史版本✔✕来自海城
81东港969
常戈:数字化财富顾问要具备“三商”✖✗
2024-05-04 00:13:41 推荐
永久VIP:数字发布厅亮相2023智能视听大会✘来自凤城
158****1385:人民网2023年申请办理记者证人员名单公示✙来自凌海
158****7484 回复 666✚:朱殿君:AI将成为未来产业发展智能底座✛来自北镇
37盖州aq
隗楠:“AI+视听”为行业应用带来更广阔的空间✜✝
2024-05-05 13:57:02 不推荐
大石桥ju:林永健:创作高质量正能量大流量文艺精品✞
186****4589 回复 159****3208:王震:构建“1+2+1”现代产业体系,加速数字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