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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水电开发求解》 丨 《怒江之辩:对话地质专家》 丨 《记者手记:别让怒江等待太久》

《中国能源报》:

    怒江是中国西南地区的大河之一,又称潞江,上游藏语叫“那曲河”,发源于青藏高原的唐古拉山南麓的吉热拍格。它深入青藏高原内部,由怒江第一湾西北向东南斜贯西藏东部的平浅谷地,入云南省折向南流,经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保山市和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流入缅甸后改称萨尔温江,最后注入印度洋的安达曼海。从河源至入海口全长3240公里,中国部分2013公里,云南段长650公里;总流域面积32.5万平方公里,中国部分13.78万平方公里;径流总量约700亿立方米,省内流域面积3.35万平方公里... >>>详细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地处滇西北青藏高原南延部分横断山脉纵谷地带,是全国唯一的傈僳族自治州。全州总面积14703平方公里,辖泸水县、福贡县、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和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有29个乡(镇)、260个村委会,总人口50万人 。
    解放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和国家的民族自治政策指引下,全州各族人民,与贫困、落后和恶劣的生存环境展开了长期而艰苦的抗争,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发展,人民生活得到了很大提高,实现了社会形态的历史跨越和经济发展的巨变... >>>详细

    徐道一:从怒江独特复杂的地质背景(地震、地质大环境)、从本区地质灾害的严重性,以及它们对梯级大水电站的可能影响来考虑,怒江上建坝的地质风险非同寻常。
    何祚庥:开发怒江地区的水电是扶持老少边穷地区发展方针的落实,在怒江实现水电开发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实现这里人民的脱贫致富,向外供电的目的则在其次。
    范晓:怒江蕴藏的水能资源的确丰富,但水能资源的蕴藏量和可开发量是两个概念,可开发量要受到地质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移民)等许多条件的限制。
    陆佑楣 :怒江是要开发的,但是怎么开发,要经过可行性研究、环境评价,处在一个规划的前期过程,我认为怒江的开发是对生态环境只会有利不会有害。
    何大明:建议10年之内不要启动怒江梯级开发,在此期间,对河谷自然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服务功能(产出)等综合价值进行评价,评估兴建大坝的综合效益和损失。
    司马南 :空对空地讨论“人类到底要不要敬畏大自然”是“形而上”。既然在怒江建坝问题上有如此尖锐的冲突、意见,我们何不揪住这个问题,理论联系实际呢?
    廖晓义:从传统能源的角度来看,水电一直被列为“绿色电力”,但开发水电也会造成严重的生态伤害,环境损失很大。那么,该怎么用“可持续”的眼光来看待水电呢?
    方舟子 :在争论当中,我发现那些所谓的“环保人士”,他们的论调特别的荒唐,里面有很多伪科学、反科学、迷信、学术腐败的内容。
    章轲:我国目前缺乏怒江河谷重要活动断层的基本观测数据。关于断层活动对梯级大坝的影响,以及水库蓄水后诱发地震的潜在危险,也均未在怒江水电开发规划中作出应有的评估。
    张博庭:去年的西南大旱,我国云南西部的保山地区也遭受了重大的损失,如果怒江水电已经开发,这种枯水期的旱灾,根本就不可能出现。怒江水电一定要开发。
    1958~1959年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昆明院)就已经对云南省境内的怒江干流进行了全江查勘,提出了《怒江干流水力资源普查报告》。
    1980年,在第二次水力资源普查后,提出了怒江干流开发方案。
    1995年至2000年,开展了大规模综合查勘,进行了梯级开发方案、开发任务、近期开发工程等多方面深入研究,完成了相关成果报告。
    2003年8月,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过了怒江中下游(干流松塔以下至中缅边界)河段两库十三级梯级开发方案,即:松塔水电站、丙中洛水电站、马吉水电站、鹿马登水电站、福贡水电站、碧江水电站、亚碧罗水电站、泸水水电站、六库水电站、石头寨水电站、赛格水电站、岩桑树水电站和光坡水电站的开发方案,全级总装机容量2132万千瓦,年发电量为1029.6亿千瓦时。方案推荐马吉、亚碧罗、赛格和六库水电站为怒江中下游河段近期开发工程,碧江、泸水和岩桑树等可作为后续工程。
    2003年9月,人民日报社记者赵永新的一篇题为《为子孙保留一条生态江》的文章,以其非同一般的影响力揭开了围绕怒江开发所进行的长达数年的争议。在这些反对建坝、开发怒江的记者眼中,对怒江无节制、无计划的开发会贻害无穷。
    2003年9月3日,在国家环保总局主持召开的“怒江流域水电开发活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专家座谈会”上,汪永晨和来自云南大学的何大明等专家学者,对怒江建坝发出了强烈的抗议。同时到场的还有汪永晨组织的十几家媒体的记者,他们将会上专家们反坝的声音通过各大主流媒体传向社会,而这也是媒体与NGO(即非政府组织)第一次参加由政府部门召开的有关江河开发的研讨会。
    在2003年10月25日召开的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上,汪永晨用一张会议用纸,一支铅笔,征集了62位科学、文化艺术、新闻、民间环保界人士反对建坝的联合签名——“请保留最后的生态江——怒江”。后来这份签名被媒体广泛宣传,达到了广泛的影响效果。次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中国环境NGO代表撰写的《保护天然大河怒江,停止水电梯级开发》、《关于分类规划江河流域,协调生态保护与经济开发的提案》议案提交给了全国政协委员和全国人大代表。 
    2004年4月,温家宝在发改委上报国务院的《怒江中下游水电规划报告》上亲笔批示:“对这类引起社会高度关注,且有环保方面不同意见的大型水电工程,应慎重研究、科学决策。”怒江水电开发由此搁置。自此,众人关注的怒江水电工程被迫叫停。
    2005年中国工程院院士陆佑楣和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参加了由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等部门的组织怒江考察之后,把怒江的真实情况向国家有关部门作了详细的汇报。根据这一情况,包括总理在内的多名国家领导人再次指示,要求有关部门加紧研究怒江水电开发工作。随后,有关部门又多次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和论证工作,按照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态度通过“谨慎研究”,最终做出了“在现有的基础上先开发13级电站中的六库等4级电站,尽快结束怒江地区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局面”的“科学决策”。
    2006年2月26日,中泰双方在人民大会堂北京厅签订萨尔温江哈吉水电站项目合作开发备忘。
    2007年8月,经国务院审议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发改能源[2007]2174号)明确:“……今后水电建设的重点是金沙江、雅砻江……怒江等重点流域”,并将怒江列为我国2020年前重点建设的水电基地。
    2008年3月18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已经明文规定,“十一五”期间,国家将开发怒江六库、赛格水电站。总之,我国将要进行的怒江水电开发,是经过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有关部门多年的“慎重研究”之后的科学决策。怒江水电开发对于保障国家的能源安全、优化能源结构、减排温室气体、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
    2009年12月,云南省印发的《云南省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09-2015)要求:“积极推进怒江水电基地开发建设……,将水电开发、……等作为重大民生工程,促进人民群众就业和脱贫致富、地方经济全面协调快速发展”。并将马吉、亚碧罗、赛格电站列为“十二五”开工建设项目,六库电站为投产项目。
    2011年年初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有关负责人公开表示,关于怒江开发建设的前期论证,特别是设计、研究一直在做,到底怎么推进目前虽没有准确、成型的说法,但怒江一定会开发。这也是国家能源局首次就怒江开发明确表态。这位官员还表示,希望在十二五期间,对怒江已经确定的四级电站都能够有所进展。
    如今,怒江水电开发再次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博客中国的网友说道:从社会发展的需要来看,怒江水电一定要开发。

    博客中国的网友说道:人的贪欲是没有止境的,别一保护的名义去破坏生态,社会发展就一定能进步,要避免大跃进,背后其实是经济利益和政绩在作怪。

    网友碧涟清荷说道:开发建设与环保并重,才是我们应该看到的。

    博客中国的网友说道:开发利用水电后果考虑了没有,三门峡的教训应该吸取,多听听不同意见,不要以为自己完全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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